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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北京离婚律师关注到一起“天才程序员苏享茂因协议离婚被逼跳楼自杀事件”的新闻报道。按死者描述的事件经过大致是:WePhone创始人苏享茂于今年3月通过网络结识女方翟某某,在极短的交往过程中男方已为女方花费数百万元,并于6月7日登记结婚。婚后发现女方隐瞒婚史并且极爱撒谎,心机颇深,于是决定协议离婚。然而,在协议的过程中,女方却经常带人或者电话骚扰男方,并以举报男方有漏税行为且WePhone有网络电话功能是灰色运营,各种暗示可以利用公安局亲属关系让其产品下架罚款、倾家荡产等进行威胁。最终,苏享茂被迫于7月18日签订离婚协议,不仅将海南的房产给了女方债某某,而且还要支付1000万元的巨额离婚补偿款。离婚后,女方继续骚扰、辱骂及威胁男方,心理崩溃的苏享茂最终于9月6日选择跳楼自杀。
一位天才程序员的鲜活生命就这样满怀悲愤地逝去了,非常可惜。作为离婚律师,本人从专业的角度认为该事件中的离婚协议充满问题,即便已经离婚,苏享茂也完全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诉讼来推翻离婚协议中有关离婚财产分割及补偿的约定,用这个方法解决问题根本没什么难度,完全没必要给自己如此大的精神压力,甚至选择跳楼自杀。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结合本事件中死者生前公布的双方协议离婚时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出:女方翟某某以举报男方漏税及WePhone有网络电话功能是灰色运营,各种暗示可以利用公安局亲属关系让其产品下架罚款、倾家荡产的言辞,以及双方闪婚闪离后女方获得巨额财产及补偿的结果,完全可以让法院认定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存在胁迫的情形。进而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房产分割及巨额补偿款的约定。
人已逝去,无法挽回。在面对离婚时来自对方的无理威胁敲诈,保持冷静,坚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才是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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