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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方式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可以解决更多的问题,那么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家属也去进行旁听的话,需不需要进行回避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必赢律师网北京律师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官司家属回避吗
不需要回避。
民诉中回避人员: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执行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
相关法律知识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诉讼离婚的过程中的话,家属是不需要进行回避的,在民事诉讼回避中的人员中,包括了这些法院的一些相关办事人员,然而家属是不包括在其中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必赢律师网相关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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