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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离婚案件是越来越多的,离婚案件的上升产生比较多的社会问题,并且对法院的压力是比较多的,离婚诉讼案件严重制约了司法机关的工作效率,那么离婚案最长可设3个月冷静期吗?下面由必赢律师网北京离婚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离婚案是不是最长可设3个月冷静期
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公布的新文件规定,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双方同意的,可以设置不超过三个月的冷静期。
《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
40.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
在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冷静期结束,人民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
41.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为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
以上知识就是北京离婚律师对“离婚案是不是最长可设3个月冷静期”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公布的新文件规定,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双方同意的,可以设置不超过三个月的冷静期。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必赢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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