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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法院起诉离婚是一种常见的方式,很多夫妻在不能进行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都是通过诉讼来进行离婚。那么,如果在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还没有生效之前,当事人是否可以进行撤诉呢?对于这个问题,必赢律师网北京离婚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判决书还没生效可以撤诉吗
按规定,是不能再撤诉的。这时实际上该案已经宣判,而撤诉应当在宣判前提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1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
因此,在离婚判决书生效前也是不能撤诉的,因为法院已经做出了相应的判决。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进行撤诉的时间是在法院判决之前,对于这点大家需要有清楚的了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必赢律师网专业北京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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